調節儀表可是以分為基地式調節儀表和單元組合式調節儀表。由于微處理機引入,又有可編程調節器與固定程序調節器之分。執行機構按能源劃分有氣動執行器、電動執行器和液動執行器,按結構形式可以分為薄膜式、活塞式(氣缸式)和長行程執行機構。調節閥根據其結構特噗和流量特性不同進行分類,按結構特點分通常有直通單座、直通雙座、三通、角形、隔膜、蝶形、球閥、偏心旋轉、套筒(籠式)、閥體分離等,按流量特性分為直線、對數(等面分比)、拋物線、快開等。這類分類方法相對比較合理,儀表覆蓋面也比較廣,但任何一種分類方法均不能將所有儀表分門別類地劃分得井井有序,它們中間互有滲透,彼此溝通。例如變送器具有多種功能,溫度變送器可以劃歸溫度檢測儀表,差壓變送器可以劃歸流量檢測儀表,壓力變送器可以劃歸壓檢測儀表,若用兀壓法測液位可以劃歸物位檢測儀表,很難確切劃歸哪一類,中外單元組合儀表中的計算和輔助單元也很難歸并。